宋社长:做新媒体砸进去20多万,我为什么还要跟爱奇艺打官司


新媒体给我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变化。

从过去地铁里人手一张报纸,到现在智能手机不离手,这种变化可谓日新月异。而从事新媒体行业,如果你不走在时代前沿,很快就掉队了。

3年前,我离职创业成立了雪领新媒体,一边探索各种新媒体的玩法,一边把我们积累的方法论做行业研究和用于我们服务的客户,《营销奇咖说》栏目就是我们在这个过程中做的一个项目。这个项目前后投入进去了20多万,虽然项目没有收入,但是积累了不少新媒体的经验。

但是突然有一天,我们被爱奇艺告上了法庭。

1、

2017年10月份,在《营销奇咖说》这个项目做了一年多的时候,有一天突然接到法院的传票,说你们被告了,理由是,《营销奇咖说》栏目含有“奇葩说”三个字,爱奇艺声称此举违反了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据此向我们索赔,金额200万!

法院的工作人员说,不好意思让你们来跑一趟拿对方的起诉材料,本来应该快递给你们的,可是太沉了。

2、

《奇葩说》是在爱奇艺播出的一档视频网络综艺节目,由米未传媒的马东团队策划制作,但是品牌却归属于爱奇艺;

而《营销奇咖说》是我们雪领新媒体在营销垂直领域探索的一个内容栏目,遍访营销业内大咖,一对一访谈,以直播和图文承载为主,讲营销干货,发布在微信公众号和相关新媒体平台。

(两个作品的logo对比)

从logo设计初衷可以看出,我们的栏目是“营销奇葩”+“说”,且和爱奇艺的《奇葩说》根本不是一个领域、不是一类内容、形式也完全不同,这八杆子打不着的两个东西,却因为里面含有“奇葩”二字被爱奇艺直接告上了法庭,是的,直接把我们告上了法庭,在此之前没有任何沟通或者律师函,都没有。

3、

作为一个创业公司,我们真的没有时间和精力来打官司啊,况且这个是我们实践新媒体的一个作品形式,也不拿来盈利。

收到传票之后,我先后联系了爱奇艺的代理律师(上海中伦律师事务所)、爱奇艺的高管、爱奇艺法务部门的相关几位领导(有详细短信、邮件往来,因涉及爱奇艺高管隐私考虑,就不公开贴出来了),积极沟通了解情况,表示了我们要和解的愿望,并着重说明:一年前(2016年9月)我们栏目第一期的视频内容就以“营销奇咖说”的ID上传了爱奇艺平台,陆续上传了十多期。

后来一直没有进展,只是爱奇艺得到我反馈的这条信息后,迅速删除了我们所有上传的所有视频,也没有任何通知。

(删除前)

(删除后)

貌似作为一个互联网平台,删除用户作品至少还要发一条站内信的吧?

是的,爱奇艺没有,就像当初起诉我们一样,直接就删除了,这个网站就好像是一个企业官网,人家想删啥就删啥。

从那之后,我们这个栏目就先暂停了。

4、

后来不久,有一个陌生的创业者给我打来电话,说他们的公众号也是腾讯认证的,也含有“奇葩说”三个字,也跟爱奇艺《奇葩说》节目毛关系没有,也不存在竞争关系,也提前没有任何沟通,就被爱奇艺告上法庭了,索赔一百万,他想问问我们怎么处理的?

我说我们正在积极沟通和解呢,还没有结果呢。

我说你们呢?

他说和解了,赔了几万块。

索赔百万私下赔几万块怎么听起来都那么像互联网公司融资事件啊?

呵呵。

5、

其实,“奇葩”两个字属于通用词,也不是爱奇艺创造的,词义延续到今日的用法,是广大网友智慧的结晶,难道不允许大家用吗?我迅速去微信查了下,搜索结果当时我就震惊了!以下是部分截图——

截图太多,阅读可直接翻过~

账号太多,我这样排版了

还是太多,我又这样排版了

……

后面还有很多,截不过来了。

不过有意思的是,微信公众平台上没有一个叫“奇葩说”的公众号,只有一个叫“爱奇艺奇葩说”主体为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的账号,从2016年4月12日就已经停更了。

看到这里我在想,如果真的一个账号含有那三个字属于侵权,为什么爱奇艺不在微信上注册一个“奇葩说”的公众号呢?

或者官方发布一个公告告知,让涉嫌侵权的账号停止使用呢?这样不仅宣传了自己,还肃清了市场,又不失大企业风范,爱奇艺在一家家打官司是为何?

6、

话说回来,我的公众账号是腾讯微信认证的啊!

腾讯的公众号认证非常严格,在认证的过程中,都会有商标是否侵权审核这一关。

还有新浪微博,我们也同样认证了ID为“营销奇咖说”的账号,包括目前主流的社交平台都一一审核通过。

如果,一开始公众号名称审核就不通过,我们肯定就不叫这个名字了。

有意思的是,在爱奇艺平台上,也早就通过了我们这个“营销奇咖说”的ID,内容也审核通过了。

如果,一开始爱奇艺平台上的ID和视频审核通不过,我们肯定也不叫这个名字了。

所以,这件事情比较蹊跷,如果爱奇艺通过了自己都认为侵权的账号和内容,那么是不是可以理解为——

还有不计其数的侵权行为,

每天在爱奇艺平台上发生着呢?

这个误会是不是有点大?

于是我进行了求证。

别的我不太清楚,就搜索了下跟我们雪领自己相关的视频吧,然后就发现了这个:一个ID叫做“商标先生”在爱奇艺平台上上传的视频,公然在视频中声称

“爱奇艺把一家公司给告到法庭,而且告赢了”

(传送门:http://www.iqiyi.com/w_19rwijfp71.html)

(抱歉微信公众号内不能嵌入爱奇艺视频,我只好截图了)

我想说的是,这场官司2018年10月10日法院才开庭审理,是谁给你的审判结果,在2018年1月就作出一审判决了?

在爱奇艺平台上简单搜索求证了下,

就出现了这样的虚假视频,

那么请问,

爱奇艺上这样的虚假视频,

是不是还有很多?

(欢迎大家继续举例)

7、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形势下,大多中小创业者缺乏版权意识、商标意识、知识产权意识,一旦再被一个大牛公司一告说你侵权了,早已吓得魂飞魄散,这家伙还不得倾家荡产了?

然后突然一个惊天大逆转,从几百万跌落到几万块的赔偿金,还不赶快拿钱抽身走人,你四不四撒~

目前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证明我们的栏目侵权了,但是我们还是积极进行了主动沟通,但是对方同意和解的价码一次比一次高,我们感觉无法通过私下拿出赔偿的形式来和解了,再说,对方也说不出这个价格是怎么计算的。

另外,爱奇艺的代理律师说,那些态度好的企业,拿点钱他们就撤诉了。

言外之意我们就是那个不听话的,态度不好的刺头儿呗。

于是,我觉得更应该把这场官司打下去,让法律来判决,不然多一天就会多一个像我和那位陌生的小创业者进坑。

8、

那么我们的《营销奇咖说》是否真的构成侵权?

2018年10月10日下午,海淀法院对我们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庭审同步在CCTV-12《现场》节目中进行了直播,以下为庭审主要内容(部分摘选自成都商报报道):

第一回合

在名称中使用“营销奇咖说”字样,是否构成商标意义上的使用行为?

爱奇艺代理律师认为,所谓“商标性使用”,是指使用的商标性字样,具备了区别服务来源的功能和作用,使人能够想到服务是由谁提供,建立起对应关系。提到“奇葩说”就想起爱奇艺,提起“营销奇咖说”就联想到雪领公司,这显然是一种商标性服务。

(爱奇艺奇葩说节目页面)

而雪领公司代理律师认为,“营销奇咖说”是栏目名称,不是商标使用。“营销奇咖说”是一档进行营销方面知识的宣传与推广的栏目,专访营销领域内知名的专业人士,内容集中于营销相关的案例、知识、经验,并不是娱乐内容,本质是知识传播,是作品而不是服务或产品。

而对“营销奇咖说”的宣传,仅限于宣传栏目作品,而不是在宣传服务。在视频和文字中使用了诙谐、幽默的环节或语言,也只是为了给受众营造轻松的氛围。(为什么提到这点呢?因为对方律师说我们的视频要严肃,不能搞笑,如果有搞笑成分就算文娱节目……)

(雪领营销奇咖说的页面)

第二回合

二者是否构成近似商标? 其使用的服务类别是否近似或相同?

针对“营销奇咖说”的节目内容和形式,爱奇艺一方认为与其注册商标“奇葩说”的部分服务范围相同,即:1、培训;2、提供在线电子出版物(非下载)及提供在线录像(非下载),3、电视文娱节目,这都与原告商标核定的使用类别相同。

雪领方认为,“营销奇咖说”视频部分仅仅是辅助,比较短,可有可无,主要表现形式主要是文字内容;

栏目不是以培训为目的,也不收费,不像培训那样成体系;

“营销奇咖说”的视频部分是发布在腾讯视频等平台上,通过技术链接嵌入自己的网页和微信公众平台上,其自身不是提供视频的网站;

最后,跟原告主张的“电视文娱节目”,二者更是风马牛不相及了。

第三回合

如果构成商标侵权,应承担何种责任?侵权数额、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爱奇艺要求索赔金额为200万人民币,但是当法官再次提问原告索赔的金额公式是什么的时候,原告爱奇艺就顾左右而言他,不能给出确切回答,除了确切的律师费和公证费外,只能拿雪领的栏目仍然没有下架为由。

而雪领方认为,当前没有撤下之前的栏目相关内容,这也是为了保存证据。我们没有进行进一步的宣传和推广,只是保留在网页和微信上。

其实这里我想说,作为一个互联网巨头公司,爱奇艺应该可以拿出数据来说话的,因为像互联网的IP、PV、UV、CPA、CPS、数据来源和转化都是有据可查的,通过比如广告公司常用的DoubleClick,99Click,秒针等监测工具,是可以追溯和监控的。

难道爱奇艺没有吗?

想起来前不久,爱奇艺刚刚放弃了业内普遍认同的曝光量(PV)的展现形式,通过所谓的“热度”来评判,且算法没有公开,不是行业标准,也不是国家标准,顶多是一个没有公开算法的企业标准,一个平台为第三方提供广告服务用自己的企业标准也够奇葩的。

不知道在爱奇艺平台上投放广告的广告主,会不会得到正确的曝光量展示和对应的权益回报,有知情人士可以爆爆料。

10月10日下午4时许,爱奇艺当庭表示不同意调解,法院宣布休庭,宣判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9、

最后,社长想说一下,我其实是《奇葩说》的粉丝,抱歉不是爱奇艺的粉丝,之前是,还买过会员,现在不是了,因为爱奇艺根本不是像在《奇葩说》节目表现出来的那种价值观,也没有像马东、蔡康永、高晓松那样,对于社会各界具有包容的态度。

创业不易,营销奇咖说栏目是我们小创业公司迎接新媒体的一种深度实践,虽说这个栏目即便不做了,对我们公司业务也不会有任何影响,但不知道为什么爱奇艺非要把我们这样的创业企业逼到墙角,索赔200万……

无论我们的官司输赢与否,在这里,我都想以亲身经历提醒一下广大创业者,认真审视下自己的项目,你们做的小的时候可能无所谓,一旦做大,就会有像爱奇艺这样的大公司盯住你们。

我也不太清楚这类企业向一个个中小创业者索赔和其主营业务有什么关系,但如果这些企业真的把诉讼中小创业者作为一条致富路,作为营收焦虑或流量焦虑的一种压榨出口,那我只能说抱歉了,爱奇艺已经不是一个我之前认识的那个我还买过会员的互联网视频公司了,那可真就成了一个靠收创业者保护费过日子的公司了。

希望不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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