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两个“新东方”可以和平相处,而“奇葩说”却要让“营销奇葩说”闭嘴?


提起“新东方”,一些人会想到“新东方英语”,而另一些人会想到“新东方烹饪”。

虽然二者同属于教育培训,但因为分属不同行业领域,一个是餐饮,一个是英语语言,两家公司在各自的领域都做得风生水起,彼此又相安无事。

甚至有坊间传闻,当初俞敏洪想把新东方烹饪给收了,但是对方老板说,能去俞敏洪的新东方学校的小孩,家境都不错,未来都是要去到更好的学校的,新东方这个牌子对他们来说不是那么重要;但是来我们新东方烹饪学习的小孩子,可能新东方这个牌子就是他们找工作时候最重要的敲门砖了。于是俞敏洪就放弃了。

竟传为佳话。

画风一转。与之相反,2017年10月,一档名为“奇葩说”的综艺节目,将另外一个名为“营销奇葩说”的营销知识栏目告上法庭,以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索赔200万!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奇葩说”是由爱奇艺出品,米未传媒策划并制作的说话达人秀视频节目,邀请名人明星及辩手参加,其商标使用权归爱奇艺所有。

而“营销奇葩说”则是由雪领新媒体推出的营销领域的专家访谈栏目,图文为主,打造的是一个营销专业领域的社区,邀请的嘉宾和读者都是营销领域的人士,行业外人士,也不会看,因为看不懂。

按说这两个也分属于不同的行业领域和人群,为什么要告呢?

营销奇葩说的负责人宋社长也感到一头雾水,虽然不确定是否构成侵权,但还是及时叫停了这个项目,开始积极与爱奇艺沟通。

但是沟通来沟通去,连爱奇艺的老大龚总都找了,宋社长依然感到很困惑,爱奇艺庙大人多,对方不关心侵权与否道歉与否(有电话沟通录音),说白了就是要赔偿,而且索要的赔偿一点点在加码,从十几万到二十几万到四十万。

作为一个营销专业领域的公益栏目,雪领公司前后投入了20万没有一分钱赞助和盈利,却又被爱奇艺索要几十万?

宋社长感觉特别蹊跷,心想算了,不私了了,让法院来判吧,反正两个东西不是一码事,我们也没有故意要傍你们大腿,况且你们爱奇艺也没有任何损失。

谁知道,海淀法院一审判决下来,让大家大跌眼镜:2019年1月,北京市海淀法院一审认为,此行为构成对爱奇艺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判决雪领公司赔偿爱奇艺经济损失达66万之多!

两个八杆子打不着的东西,被判侵权赔偿66万?这就更蹊跷了。

况且判决书中明确说明,“双方未能提交充分证据证明爱奇艺的实际损失或雪领公司的非法获利”。

宋社长作为一个小创业者,埋头苦干了三年,公司业务眼看有所起色,却摊上了这么一件堵心事儿,感觉心里特别委屈。

但基于对一审判决的尊重,避免引起更多的误会,“营销奇葩说”暂时做了更名,并启动上诉流程。

事情的来龙去脉大概就是这样。

那么接下来,我们细究一下,

会发现其中很多疑问。

一、问题焦点,到底“奇葩说”和“营销奇葩说”是不是一码事?

文章开头我们提到了“新东方英语”和“新东方烹饪”,即便同为“新东方”但属于不同领域的两个服务或产品,在不同领域也未构成侵权或不正当竞争。

况且两个名字不同以及受众又不同的作品呢?

“营销奇葩说”是营销专业领域的知识栏目,无论在形式、内容、传播方式都与“奇葩说”是——

完!全!不!同!

“营销奇葩说”以大篇幅的图文干货知识为主,时常辅之于短视频,短视频基本为采访金句花絮,时长一般为几十秒或者几分钟。

而名称选择“奇葩”只是因其是一个网络热词,而“奇葩”或者“营销奇葩”并不应该等同于“奇葩说”,有热心网友调侃我们没有“蹭”到热度却被烤糊了……

二、受众会混淆吗?

“奇葩说”和“营销奇葩说”不是一个领域,读者或者观众会引起混淆吗?

“营销奇葩说”邀请的是营销领域的专家,读者也是行业人士,相当于打造的是一个营销社区圈子,圈外人不关心同时也不是我们的受众。

没想到被同样不是我们受众的爱奇艺盯上了。

而且不管你“营销奇葩说”到底是干嘛的,反正你的名字里含有我的商标名称,你就侵权了,告了再说,反正我们也不是没告成功过。

是的,这不是爱奇艺第一次告“XX奇葩说”了,在此事不久前,爱奇艺就告赢了一个小创业公司(就不公开名字了),索赔100万,突然被这样一个财大气粗的巨无霸公司告了,对方吓坏了,私下赔了十几万了事,爱奇艺撤诉。

三、都在互联网传播 = 受众一致?

在这里要说下判决书的内容了。

判决书中所说,二者因为“均通过互联网进行传播,在传播范围、受众上具有一致性”……

我们实在找不到这是哪个专家作出的结论(详见判决书第15页)。

我们看到,现代社会,还有哪些企业不通过互联网做传播推广的呢?

一方面,很多传统报纸杂志停刊了不少,同时,互联网的人群越来越垂直、细分,虽然都是在互联网上传播,但是细分渠道却大相径庭,综艺节目有综艺节目的传播渠道,知识学习有知识学习的传播渠道。

如果仅仅是因为“均通过互联网进行传播”就能得出“传播范围、受众上具有一致性”,明显是逻辑错误吧?

这就好比,一个想看《大话西游》的人,你却递给他一本《怎样养猪》?

这里再普及下常识,2018年咱们中国的网民已经超过8亿人了。

这个逻辑就像:我做了一个产品,如果全中国网民每人给我贡献一分钱,那就是800万啊!

想钱想疯了吧。

四、“营销奇葩说”陆续上传了十多个短视频在爱奇艺上,爱奇艺都审核通过了!临时工干的?

这一点也很蹊跷。

如果爱奇艺自身都未认为我们上传的视频属于侵权,怎么说翻脸就翻脸,难道是缺年终奖了?抱歉这里不能瞎猜,爱奇艺不缺年终奖。

公开资料显示,作为一个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公司,2017年爱奇艺的亏损高达37.37亿元,并声称是中国的“Netflix”。

呃?按照判决书中所述的逻辑,爱奇艺拿自己商标和Netflix商标做比较,是不是侵权了?

我们再看看微信上有多少“某某奇葩说”的公众号。不搜不知道,一搜吓一跳:几百个!行业种类也是五花八门。

这下可好了,如果每一个公众号可以为爱奇艺贡献赔偿金,就算10万吧,轻轻松松,爱奇艺一年就可以少赔几个亿,虽然相比37亿的亏损还相差很远,至少年终奖有着落了。

综上我们不难发现,“奇葩说”和“营销奇葩说”的差别明显是十万八千里,用户也不会混淆,“营销奇葩说”没有因此盈利且爱奇艺也没有因此有任何经济损失。

雪领因为在赔偿金额上和爱奇艺达不成共识,被反扣上“恶意”之嫌,爱奇艺作为一个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又是BAT里面B(百度)投资和控股的大企业,如此欺负小创业公司,实在有失大企风范。

五、双方你来我往的几个重要时间点

1、2016年9月,营销奇葩说第一期上线,微信公众号认证通过,在微信名称商标保护上,并没有因为含有“奇葩说”而不予通过。

2、同期,营销奇葩说剪辑的短视频部分,以营销奇葩说的ID上传爱奇艺,爱奇艺审核通过并发布,陆续上传了十几期,相安无事;

3、2017年8月,营销奇葩说微信公众号年审通过;

4、2017年10月,营销奇葩说突然收到起诉书,栏目随后进入停止状态至今;

5、双方协商期间,爱奇艺收到营销奇葩说栏目反馈说,营销奇葩说的视频部分之前上传了爱奇艺且审核通过,故未认为侵权,爱奇艺得知后迅速做了全部删除;

6、双方协商未果,一年后开庭审理(为什么是一年后才开庭?因为据说是因为主审法官生病一直未能开庭,所以爱奇艺撤诉后又重新起诉,由新的一位年轻法官负责审理。此间栏目一直未更新。)2018年10月10日,一审开庭,开庭前,爱奇艺临时撤销了不正当竞争一项;

7、2019年1月8日,一审判决书下来,营销奇葩说被判赔偿爱奇艺经济损失66万之多;

8、2019年1月9日,营销奇葩说更名为雪领采访间,并启动上诉流程;

9、2019年1月16日,雪领递交上诉状。

六、声明:营销奇葩说没有主观恶意,现已更名为“雪领采访间”。

一路走来,没想到营销奇葩说这个名称让爱奇艺产生了误会而引发出这一连串的官司,在这里我们对喜欢“营销奇葩说”的粉丝们表示歉意,虽然更名了,但优质的营销知识内容不会过期。

在雪领新媒体的官方网站上,你可以找到“营销奇葩说”栏目,没有“奇葩”,也没有“说”,也没有视频,本来我们就是一个图文为主的栏目,只要原创内容做得好,至于叫什么,都无所谓吧。

最后想对爱奇艺说,如果最终法律真的判决我们错了或者赔偿,我们会积极履行,不麻烦你们“强制执行”了,雪领虽然是个卑微的小创业者,但这个是我们的价值观,谢谢。

…… To be continu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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